|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游泳…
各乡镇中心学校、县直学校:
随着近期气温升高,又到了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易发期。我县靠近长江、举水河边,县内湖泊、塘堰、水库众多,极易引发学生溺水事故。为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,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
游泳是广大中小学生十分喜爱的运动和消夏避暑方式,同时又是一项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。每年青少年学生因游泳而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,且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学生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。为此,各学校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、保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。
二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,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
一是各学校要立即深入开展一次游泳安全教育专题活动,可以通过班(队)会、黑板报、专题报告等形式,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,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。
二是要加强管理,严格纪律,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。
三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、社区的联系,共同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
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学、放学途中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地、本校特点,切实加强与家长、社会有关部门、社区的联系,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,尽力减少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;建立健全学校、家长和青少年学生参与、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,共同监督和管理青少年学生游泳行为;要通过印发《告家长书》、家庭访问、家长会等形式,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,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;要充分发挥学校电视、广播、黑板报、宣传橱窗的作用,加大宣传力度,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,远离危险;要联合共青团、少先队、社区等单位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。
团风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
2009-6-5 10:37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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