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让地震灾民温暖过冬捐赠活动的通知
各乡镇中心学校、县直各学校:
根据县委办公室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,让地震灾民温暖过冬”捐赠活动的通知(团办文[[2008]102号)文件精神,经局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向汶川地震灾民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陈友仁
副组长:王国森 殷德毅 丰友建
成 员:何国舟 郑建平 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
县直学校校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。
二、捐赠标准
正科级干部捐赠200元以上,副科级干部捐赠100以上,一般干部捐赠50元以上,各乡镇、县直学校捐赠人数见附表。
三、时间安排
各乡镇、县直学校将本单位收受的捐赠款额连同名单于10月28日前集中交县教育局办公室。
四、活动要求
各乡镇、县直学校要把这次“送温暖、献爱心,让地震灾民温暖过冬”捐赠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,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,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,迅速掀起捐赠热潮。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带头捐赠,起到表率作用,确保完成捐赠任务。县教育局将通报各单位完成情况。
联系电话:6150683
附:团风县2008年教育系统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资分配表
团风县教育局
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
发布人:admin
发布时间:2008-10-26 18:27:20